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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年8月23日 星期五

第三佰廿四章:中國史上除了薄熙來自辯外,原來還有江青





從電視中看過近多年的中國貪官報導,根本沒見過像薄熙來般的自辯來得有趣,想了一日…自悟記錯了…原來有一個先例…1980年中國法庭對江青(四人幫)罪事進行辯論。





照報章的引述曾任重慶市委書記的薄熙來,是繼北京市委書記陳希同、以及上海市委書記陳良宇之後,第三位下馬的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。前上海市委書記陳良宇,涉及挪用社保基金案,被指收受近240萬元人民幣。2008年4月,他受賄罪、濫用職權罪、玩忽職守罪三項罪名成立,判監18年他目前在秦城監獄服刑。而前北京市委書記陳希同,被指收受賄賂55萬元人民幣,1998年被裁定貪污及玩忽職守罪名成立,判監16年。





但有一點不同的地方…..薄熙來出庭的表現、無可否定他是個『梟雄』。一般政治官員在被捕後再押上幾個月或一年、不論在心態或精神上應該很不穩定,到在人民法院上的大審訊表現上必定是與【死狗】無異、豪無表情的說一句….『認罪』(指定動作)後玩完。反觀薄熙來在庭上的自辯表現,除了有點蒼老外其表演也可做到不慌不忙、問答有文有路…..他的情緒控制非常高、稱他是一個梟雄也不過份吧!【當然暫且不論他的罪行而論。】


…就好似看相學功夫一樣,要評一個非凡人可不是單單用面相十二宮來定斷。可能也汲到『內相』這部份,所謂…『功名看氣宇。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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薄熙來翻供 法庭成為他的反撲舞台

2013年8月23日星期五

【明報專訊】重慶前市委書記薄熙來涉案在濟南審訊,就性質與影響而言,可視為繼33年前審判四人幫以來,最矚目的一場審判。以薄熙來的身分和曾經雄踞一方,與他面對控罪的小眉小眼,不成比例,從起訴書顯示,若王立軍不叛逃,則薄熙來被控的濫用職權罪名,也缺乏基礎。當局對薄熙來的處理,停留在貪污受賄層面,與不少人的「薄熙來與政治秘辛」憧憬,落差甚大,「薄案」突顯刑事、隱沒政治的處理,表面上是司法與政治切割,實際上使人有欲蓋彌彰之感;另外,薄熙來庭上翻供,他的表現結合案件原有的政治意涵,即使審判過後,薄案在政治上還會有什麼發酵,值得關注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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